来源:无涯教育2024-09-13 21:04: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你可以凭在该地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和当地的学校联系,如果有异议或被拒绝时,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1.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
2.改革开放使我国私营企业如以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私营企业的发展给劳动力就业开辟广阔市场,使许多剩余劳动力有幸就业。近几年全国各地来务工人员有不少子女在各地学校就读.按照规定,凡户籍在外县外省的子女就读每人每学期必须缴纳八百元借读费。如果一家有两人上学那一年的借读费就达三千多元。但这些外来务工子女大多来自安徽、河南、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地区或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缴不起这笔费用,就会失学,丧失学习的机会。

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中强调指出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想外来务工子女所想,急他们所急,关爱他们的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全免借读费,让他们按时上学学习,和当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权,这样既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顺利实施,又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劳动,促进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就读,应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暂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出具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流入地暂住证(本市郊县需出具暂住地社区证明);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4、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
5、如属中途转学还需提供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
合称“五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1、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
南京市教育局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