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无涯教育2024-09-16 13:24:450
非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
5、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扩展资料:
过道房不作为入学资格。2017年,北京市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将联合街道、公安、学校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查入学资格。特别是针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关于入学政策
众所 ,非京籍在北京上小学要准备 五证 ,还需要通过五证审核的门槛,您知道五证由谁审核?什么时候审核?怎么做能让孩子成功入读小学?
提早关注提前准备
近几年来,北京幼升小人数的逐渐递增,自2010年以来,本市适龄少年儿童人数每年平均递增两万人,年均增长为20%,全市小学、初中持续迎来入学 高峰 。预计到2019年,全市小学在校生规模将增长至103.4万人,比2014年增加20.5万人。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北京幼升小入学人数越来越多,随目前各区教委调整学位情况,但不管是京籍还是非京籍都需要提早关注提前准备。特别是非京籍的家长,您需要提前了解政策要求及证件材料,提前准备证件,符合教委要求的孩子是可以顺利幼升小的。
因此,如果18年幼升小家长能够在孩子上学前及早的开始筹备入学材料,并认真研究入学政策和入学条件,完善自己的环境和需要,相信还是可以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入学的。2019及2020年幼升小的家长,现在可以关注幼升小材料办理,了解幼升小信息,提高孩子幼升小的成功机会。
入学材料准备时间
2018年幼升小的家长五证还不全?抓紧时间赶紧办理。京京帮您梳理了需要准备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前准备材料
住房材料(租房);
劳动合同;
社保;
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水电费发票(海淀区要求);
提醒:各城区关于租房时间、 完税证明 和社保的年限要求不同,您可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北京幼升小网整理的各区要求,请以各区当年幼升小政策实际要求为准。另外,17年部分城区要求缴纳社保的公司与劳动合同的公司一致,第三方缴纳社保可能不通过的情况,建议2018年幼升小家长的社保与公司保持一致。
入学前准备材料
无人监护证明
全家户口簿
结婚证(部分小学要求)
孩子出生证明
孩子预防本
房产证 (有房产)
信息采集表
提醒:各区无人监护证明模板不同,您可以从街道办领取,到 户口所在地 办理,部分城区持有 北京居住证 可代替无人监护证明。17年北京幼升小部分家长由于父母双方户口簿不在一起,且一方家长户口本不在北京,无法及时的向教委或学校提供原件,建议18年幼升小家长可以把相关基本证件提前准备齐全。
证件审核流程细
近几年,非京籍五证的繁衍,形成了现如今大约20几个证件,16个城区对于五证的要求各异,证件中延伸出来的材料也有所差异。而且不同城区不同材料的审核要求也不一样,例如社保时限不同,租房时间要求不同等,这就又给非京籍幼升小增加了难度。
法律分析:外地在北京工作人员的子女在北京上小学,需要办五证:
1. 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
2.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 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拿着以上五证,向暂住地的
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
联系就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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